徵才
室內設計師 1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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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師
2 年以上正職經驗
(非本科系可)
條件需求:
1. 具獨立發展設計能力(概念至方案設計)
2. 設計實施介面整合並繪製裝修施工圖(深化設計至施工圖)。
3. 工程預算書製作。
4. 具工地監工經驗。
5. 具商業空間(餐廳/商場/旅館/公設/展場/其他)設計經驗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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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點:
台中市西區福龍街 7 號
制度:
1. 休假制度:週休二日、國定假日、特休。
2. 年終獎金。
3. 專案獎金。
4. 勞健保、勞退。
5. 員工聚餐。
6. 員工旅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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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遇:
專案設計師:
35,000 至 40,000
優於此級距者面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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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:
電子作品集(PDF/15Mb 內)以及個人簡歷與介紹。
請寄至本事粉專信箱:
[email protected]
適合的人選,將會以信件回覆,並約定面談日期。